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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產品訊息
聯名活動
比菲多《索尼克賽車 交叉世界》

比菲多 ×《索尼克賽車 交叉世界》聯名9/26(五)登場,帶你重返童年!
《索尼克賽車 交叉世界》於9月25日遊戲正式發售,系列史上最多角色及專屬賽車,還有線上模式與全國玩家連線對戰,跟著索尼克使用旅行金環開啟跨次元的賽車冒險。9月26日至10月31日比菲多推出全新聯名包裝,與索尼克、塔爾斯等經典角色一同暢飲比菲多,登錄發票立即抽PlayStation 5等豐富好禮!
《索尼克賽車 交叉世界》於9月25日遊戲正式發售,系列史上最多角色及專屬賽車,還有線上模式與全國玩家連線對戰,跟著索尼克使用旅行金環開啟跨次元的賽車冒險。9月26日至10月31日比菲多推出全新聯名包裝,與索尼克、塔爾斯等經典角色一同暢飲比菲多,登錄發票立即抽PlayStation 5等豐富好禮!
豐富好禮多項大獎

於各大通路購買比菲多350ml 、471ml、1177ml、1795ml商品(全口味)任一件,至以下活動表單點擊登錄發票即可獲得抽獎機會
★每張發票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買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經典角色 聯名登場

比菲多原味471ml、比菲多減糖纖維471ml、比菲多減糖原味350ml、比菲多新纖順暢350ml及減糖綠茶350ml五種口味,共六款角色聯名包裝
於各大通路熱烈發售中。(數量有限售完為止)
遊戲好評發售中,詳情請見SEGA官方網站:https://asia.sega.com/SonicRacingCrossWorlds/cht/
抽獎活動辦法

【發票憑證說明】
► 有效發票係指:開立日期須為指定活動期間所開立的發票,且必須購買該活動指定比菲多產品之「紙本發票」或「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並可清楚辨識「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
► 參加登錄發票比菲多聯名抽獎活動,每人不限持有發票張數,但一張發票僅有一次登錄機會。主辦單位在核對發票時,將連同英文字母在內(共10碼)進行核對,任一碼不符合將無法領獎。非活動期間購買的「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不符合此活動規定者,恕無法參加此抽獎活動。
► 請保留【發票憑證】(需載有「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以供中獎時兌獎檢核,「載具發票/雲端發票」及一般店家無明細之發票,兌獎時請見下方【發票列印】說明,提供兌獎憑證。如為連續發票,需以印有活動品項之該張發票號碼為準,無品項名稱之連續發票將視為無效。發票經檢核不符合活動規定或經變造偽造者,將取消中獎資格,抽出之獎項將不遞補。
【發票列印說明】
(1)傳統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記得要保留發票紙本正本,領獎必須要有發票正本才能領獎!
(2)「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會員卡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無列印紙本發票)者,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號碼+購物明細』
(3)一般店家發票:若發票上沒有「購買品項」明細,請於列印出之發票憑證寫上「購買品項」明細並且請店家蓋店章以玆證明,才能領獎!
(4)使用會員卡載具:根據各店家作法不同,您也可以前往店家網站進行查詢。
例如:全聯福利卡電子發票會員可至全聯官網「電子發票平台」查詢消費紀錄。詳細操作說明,可撥打全聯客服:0800-010-178。
【領獎方式與注意事項】
本活動係由台灣比菲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參加本活動者應詳細閱讀本活動辦法,並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說明。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 抽出獎項後,中獎者請填寫中獎表單,金額超過$1,000之獎項,後續會由活動執行單位聯繫提供【中獎回函】(填妥資料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獎回函】請於 2025/12/07 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9樓《比菲多食品事業一部 收》。
► 以傳統發票進行發票登錄之中獎者,需在寄回【中獎回函】時檢附中獎發票之正本。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中獎回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確認以上兌獎資格無誤後,將於 2025/12/31 前寄出獎品,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協)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
2. 主(協)辦單位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3. 本活動獎品不得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得獎贈品均以實物為準,恕不得選款、挑色,亦不得將中獎資格轉讓其他人,違反前述規定之中獎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項資格,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斟酌調整,並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
4.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未滿20 歲之 中獎者,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如中獎者遲未能補足資料之情形,將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5. 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o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o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o 主辦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
o 活動獎項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o 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且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o 本活動獎品如需寄送,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o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與得獎者同意。
o 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o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發票作廢、退換貨)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o 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任何因素,以致參加活動者無法遞交資料、申請資料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o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 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並依稅法規定代扣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o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o 本次活動相關執行廠商公司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o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o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o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並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
o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
► 有效發票係指:開立日期須為指定活動期間所開立的發票,且必須購買該活動指定比菲多產品之「紙本發票」或「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並可清楚辨識「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
► 參加登錄發票比菲多聯名抽獎活動,每人不限持有發票張數,但一張發票僅有一次登錄機會。主辦單位在核對發票時,將連同英文字母在內(共10碼)進行核對,任一碼不符合將無法領獎。非活動期間購買的「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不符合此活動規定者,恕無法參加此抽獎活動。
► 請保留【發票憑證】(需載有「發票號碼」及「購買品項」),以供中獎時兌獎檢核,「載具發票/雲端發票」及一般店家無明細之發票,兌獎時請見下方【發票列印】說明,提供兌獎憑證。如為連續發票,需以印有活動品項之該張發票號碼為準,無品項名稱之連續發票將視為無效。發票經檢核不符合活動規定或經變造偽造者,將取消中獎資格,抽出之獎項將不遞補。
【發票列印說明】
(1)傳統發票/電子發票證明聯:記得要保留發票紙本正本,領獎必須要有發票正本才能領獎!
(2)「載具發票/雲端發票」:使用非手機條碼之載具(如:icash、會員卡等)消費並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 (無列印紙本發票)者,可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列印『發票號碼+購物明細』
(3)一般店家發票:若發票上沒有「購買品項」明細,請於列印出之發票憑證寫上「購買品項」明細並且請店家蓋店章以玆證明,才能領獎!
(4)使用會員卡載具:根據各店家作法不同,您也可以前往店家網站進行查詢。
例如:全聯福利卡電子發票會員可至全聯官網「電子發票平台」查詢消費紀錄。詳細操作說明,可撥打全聯客服:0800-010-178。
【領獎方式與注意事項】
本活動係由台灣比菲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主辦單位」)舉辦。參加本活動者應詳細閱讀本活動辦法,並於參加本活動時視為均同意相關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等說明。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兌換資格,並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破壞本活動之個人,主辦單位保留對其之法律追訴權。
► 抽出獎項後,中獎者請填寫中獎表單,金額超過$1,000之獎項,後續會由活動執行單位聯繫提供【中獎回函】(填妥資料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中獎回函】請於 2025/12/07 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以掛號信件寄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二路282號29樓《比菲多食品事業一部 收》。
► 以傳統發票進行發票登錄之中獎者,需在寄回【中獎回函】時檢附中獎發票之正本。
► 兌獎資料逾期或資料不符、不齊全、或拒納稅金者,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 中獎回函上所填寫之身份資料需和參加本活動之資料相同,如有不同,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確認以上兌獎資格無誤後,將於 2025/12/31 前寄出獎品,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注意事項】
1. 所有參加本活動者於提供或填寫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主(協)辦單位得將其個人資料於本活動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暨使用之。
2. 主(協)辦單位僅使用參與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此次活動用途,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與者權益。得獎者授權主辦方公開公佈姓名。
3. 本活動獎品不得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得獎贈品均以實物為準,恕不得選款、挑色,亦不得將中獎資格轉讓其他人,違反前述規定之中獎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項資格,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依實際狀況斟酌調整,並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或暫停本活動及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
4. 若中獎者因資格不符或自願放棄中獎資格者,不另行網路公告,未滿20 歲之 中獎者,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並由監護人代為領取,並請附上中獎者及其代領人關係證明影本,如中獎者遲未能補足資料之情形,將視為棄權,主辦單位亦不再另行通知。
5. 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o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o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o 主辦單位一概以本活動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得獎贈品,中獎者請務必提供真實、完整之領獎資料,以便進行領獎作業;如因資料錯誤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確認得獎者或獎品寄送後遭退回,皆將視為棄權。
o 活動獎項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可歸責於主辦方之事由所造成的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o 中獎者未於郵局或宅配通知招領截止日期前領取獎品或通知信函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且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活動獎項之權利。
o 本活動獎品如需寄送,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
o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獎項、訊息以公布於本活動網站的資料為準,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活動期間若發生問題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活動無法進行,主辦單位有權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期間、內容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本活動如有任何內容變更,修改訊息將統一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須另行通知或取得參與得獎者同意。
o 若參加者不接受本活動於任何時間對本活動內容條款修改或變更後的結果,參加者得放棄其參加資格。
o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各活動參與者之參與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例: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發票作廢、退換貨)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與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o 如因電腦病毒、駭客入侵、技術失誤、數據遺失、網路擠塞等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任何因素,以致參加活動者無法遞交資料、申請資料遺失或抽獎活動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o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 元,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給得獎者,並依稅法規定代扣機會中獎稅。中獎者若無法配合填寫並繳交中獎收據,視為中獎者自動棄權且不具得獎資格。(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o 中獎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含)以上者,須依法先行自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稅金,並由主辦單位代扣繳,始得領取獎品,不願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獎項價值以主辦單位實際購買贈品之統一發票或收據金額為主。(有關「中獎獎金之扣繳稅款」以財政部發佈之條款為準)
o 本次活動相關執行廠商公司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次活動。
o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其它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o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拒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與延遲中獎公告。
o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活動辦法之權利,並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
o 本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現行法令規定辦理。